|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9月21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彭建文 本报讯 5个人抢劫的哥,每次抢劫后,还给的哥20元油费,说自己是带着“良心”抢劫。昨日上午,这5人中的最后一名嫌犯陈某清,潜逃8年后,在自己家中被丰泽城东派出所抓获。 陈某清今年26岁,家住丰泽城东。2003年2月,他伙同陈某来、陈某龙、陈某达、陈某福,携带刀具,在城东一带连续3次抢劫的哥,抢得400多元和两部手机。所得赃款,5个人一起用在吃喝玩乐。陈某清说,抢劫后,他们良心上过不去,每次都返还的哥20元油费。 | |
| 3上一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