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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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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张萍 本报讯 昨日上午,在父亲的陪同下,今年39岁的莆田仙游人郑某抱着刚出生40多天的女儿来投案,并暂时先退还了她侵占的1万元赃款。目前,她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办理取保候审。 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办民警介绍,1996年3月,郑某到晋江一家鞋材公司当业务员,每个月基本工资700多元,外加提成。由于公司经常派她到福州等地出差,出差时待遇不好。公司又规定,如果不按期完成一定的业务量,便没提成。她一直做得郁郁寡欢。1997年5月底,因为公司一直暂扣业务提成部分的工资,仅靠每月700多元的基本工资很难维持生活,她一时冲动,便利用职务之便,拿着收来的67548元货款不辞而别。 今年9月14日,民警找到郑某的父亲,动员他劝女儿去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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