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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4版:泉州新闻-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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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8日

男子遭人追杀? 警方持枪“解救”

N本报记者 陈邵珣

时间:昨日凌晨3时许

地点:鲤城浮桥街道一家小旅店

辖区:浮桥派出所

“他们冲过来,拿着两把刀,我一边掩护,一边搏斗……”

昨日凌晨3时许,无业人员杨某在鲤城浮桥街道一家小旅店里拨打110报警,称自己遭到两人持刀追杀。接警后,警方出动多名警力,带头的警察手持警枪,其余的人携带警棍。警察来到现场后,进入旅馆“解救”,但随后将杨某带走。

一男子报警 称被两人砍杀

警察在昨日凌晨3时50分抵达旅店,可警车刚开到旅店门口,一男子就从楼上窗户探出脑袋,朝着底下喊,“我没事了,他们跑掉了,你们回去吧”。

陈警官回忆,昨日凌晨3时许,一男子先拨打110报警,称在鲤城浮桥街道一家旅店被两个人拿刀追杀,电话转接到浮桥派出所,值班民警正进一步询问时,对方只是小声说了句,“有人要杀我”,然后就把电话挂断了。因情况紧急,陈警官立即叫上所里的其他民警,包括已经睡着的,他们带上手枪、警棍,驱车赶往“第一现场”。

他酒后报假警

称太无聊了

警察找到报警男子,确认了他的身份,姓杨,36岁,龙岩连城人。两眼发红、浑身酒气的杨某,见到民警后,兴奋地讲起他与两名持刀男子搏斗的过程,“他们冲过来,拿着两把刀,我一边掩护,一边搏斗,用脚踹,我还会点功夫,在搏斗中,我趁机拿手机喊说要报警,两个男的听了就跑了,他们就住在对面房里”。

警方调查,旅店的前台接待员否认旅店内曾发生追砍事件,而且旅店的走廊有安装监控,但在两个小时内,别说什么惊心动魄的追砍,甚至都没有人走动,杨某的房间也很整齐,并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民警又敲开了对面的房间,屋里两人都睡得迷迷糊糊的,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杨某承认,他报了假警,因为太无聊了,没事做。据了解,杨某目前没有工作,前天晚上,他一人在外面喝酒,直到凌晨,才找到这家旅店住下,睡不着的他,掏出手机,拨打110,开始编造他被追砍的故事。

目前,警方对杨某处以拘留3日。

【警方声音】

浪费警力资源

陈警官说,按照程序,发生持刀砍人事件,即使没伤到人,也要做好现场调查取证,询问受害人等工作,因此一定要把事情调查清楚。杨某的这种行为,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谎报警情,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耗费了大量警力资源,人为地加重了公安机关的负担,我们苦一点,受点委屈倒没什么,万一别的地方出现警情,警力一时无法调配,很可能使得急需帮助的人得不到及时救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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