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尤志贤
本报讯 21岁的晋江池店浯潭人李某康,因涉嫌故意伤害逃亡4年后,于前日到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
2007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31岁的南安男子姚某民和朋友因酒后驾车,在晋江市区和平路段与浯潭人李某辉的小车发生刮擦。随后,双方发生口角,李某辉叫来同村的李某康等5人,将姚某民打伤。姚某民送医后,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李某辉等人相继落网,并已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