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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8版:泉州新闻-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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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8日

一名失足少女的三个中秋节

N本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黄艺萍

本报讯 连续三年的中秋节,对湖北籍“失足少女”龙某玲来说,几乎就是她人生的三个转折点。昨日中午,她再也忍受不了男友康某逼她卖淫的要求,报了警。之后,现年21岁的康某在一网吧落网,并因涉嫌强迫卖淫被刑拘,而龙某玲也因涉嫌卖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2009年中秋节前的一天,当年年仅15岁的龙某玲跟家人吵架后,决定和一个女伴离家出走,恰巧碰见了同村的康某。康某以一起出去打工为由,将她们带到湖南张家界找工作。由于没找到工作,康某提议龙某玲和女伴去桑拿城“做事”,涉世未深的两少女同意了。渐渐地,康某与龙某玲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去年8月,康某带着龙某玲来到晋江市区,帮她找了一家桑拿城,让她继续从事卖淫活动。当年中秋节前后,龙某玲突然染上性病,康某忙带她四处求医。龙某玲的病治好了,但康某为此欠下一笔3万多元的债。

治好性病后,龙某玲继续回到桑拿城上班。今年8月31日,由于身体不舒服,她上完最后一天班,便开始在家休息,两人的生活来源也一下子没了。而此时,债主却不停地上门讨债。于是,在中秋节过后,康某便让龙某玲继续去“上班”。但龙某玲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拒绝,继续留在租房内休息。为此,两人经常闹矛盾,康某还不时发脾气,动手打她,让她去卖淫。

昨日中午,两人又为“去不去上班”的事情吵了起来,康某也第三次动手打了龙某玲,将她打得双手淤青。龙某玲气不过,就报了警。

下午2时许,龙某玲领着民警,来到青阳阳光新村一家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康某抓获。但是,在男友落网后,龙某玲马上就后悔了,求着民警说,“能不能不关他呀,不要判他刑啊,我只是想给他一个教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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