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为进一步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案件、逃犯线索,及时缉捕逃犯,消除治安隐患,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经研究,决定对举报逃犯的公民给予奖励。
一、任何公民都可以对公安机关上网通缉的逃犯进行检举、揭发、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信件、QQ、微博等方式或直接到区公安机关举报在逃人员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抓获逃犯的,给予奖励。
二、提供线索直接抓获逃犯的,奖励举报人1000~5000元;提供线索直接抓获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督捕逃犯的,奖励举报人5000~10000元。直接扭送逃犯的,奖励扭送人3000元;直接扭送省级、公安部公安机关督捕逃犯的,分别奖励扭送人5000元、10000元。举报、扭送公安部A、B级通缉令通缉逃犯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万元。
三、奖金的发放,根据个人意愿可直接发放或通过银行转账汇款。
四、台商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受理公民提供和举报的逃犯线索。受理电话:110、0595—27393110,27393122。举报邮箱:tsqdczd@sina.com。新浪官方微博:台商投资区公安(网址http://weibo.com/tstzqfj)。
五、台商区公安分局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失密和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查处打击,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