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吴余颖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即日起将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信息全部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验证电子监管;目前筹备试运行,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项措施将从根本上杜绝无证报检和超有效期、超范围出口的现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初次申请备案或对外注册,新增备案产品或对外注册产品时,需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的同时填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产品目录表》,对拟出口产品的HS编码和CIQ编码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