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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泉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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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0日
潜逃14年,母亲过世,女儿出嫁,他都不敢回家
自首从宽他不信 被抓后直喊后悔

N本报记者 彭建文

本报讯 泉州人黄某福,与人合伙开空壳公司,骗取价值53万元货物,潜逃14年。警方多次劝其投案自首,他不听,结果被丰泽城东派出所抓获,移交给鲤城警方,这才后悔。在逃期间,黄某福的母亲过世、女儿出嫁,他都知道,就是不敢回来。

黄某福今年54岁,家住鲤城区桂坛巷。据鲤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陈成辉介绍,1996年,在泉州市区九一街的贤銮大厦,黄某福与袁某香(女,宁德人)注册了一家空壳的外贸公司,袁某香是经理,黄某福在幕后操作。

1997年初,以要货为名,他们联系上了河北保定化纤厂。当时,该厂也派人到泉州调查。对方见袁某香的贸易公司办公环境不错,认为她有经济实力,就口头商量合作。

当年8月13日,保定化纤厂开车送来价值53万元的绣花线。对方要求她先开支票,袁某香就以先吃饭为借口,酒桌上一番花言巧语,大谈诚信,承诺货先卸下,支票第二天给。

然而,第二天一早,保定化纤厂的人员发现,袁某香的公司已人去楼空,所谓的仓库是空的,货物也没了。他们只好向鲤城警方报警,鲤城警方以合同诈骗罪立案。

陈成辉说,前年年初,在逃的袁某香,被江苏南通警方抓获,移交给了鲤城警方,同年,因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最近,鲤城警方获悉黄某福悄悄回了泉州,在丰泽城东某工地做管理。警方曾多次托其亲属,让黄某福投案,黄某福不听劝告,后被丰泽城东派出所民警巡查发现,并抓获。“投案自首,还能宽大处理,没主动投案,他现在反悔了”,陈成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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