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盖窨井,吞噬单骑老人”追踪
N见习记者 涂传之 本报记者 陈邵珣 吕波 实习生 林信洁 文/图
核心提示
窨井不大,却能伤人,甚至还能吞噬人的生命(详见本报昨日A2版报道)。昨日,被发现在泉州市区北峰站前南北大道无盖窨井内死亡的老人亲属仍未抵泉,“吃人井”的业主单位也尚未拿出善后方案。“吃人井”虽已重新上盖,但老人栽在窨井积水里所激起的波折,却尚未消失。
无盖窨井,屡屡事发;小小窨井,已成为城市管理的大难题。昨日,记者走访数家泉州市区窨井业主、管理单位,对窨井的管理现状展开调查。
【进展】
死者亲属今抵泉 窨井盖补上了
北峰派出所的经办民警说,前天下午,一名女子自称是死者的侄女,前往认尸,确定死者是广西钦州人郭某。不过,按照程序,尸体需由死者直系亲属确认,因此,派出所方面很快通知了死者在广西的亲属,预计他们今日抵达泉州。
据民警向死者的侄女了解,郭某生前居住在霞美镇,在一家工厂打工,其他情况不详。
在事件善后方面,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骆工程师表示,由于事发路段仍在建,窨井的日常维护实际由施工方负责,目前公司仍在与施工方、事发路段改造工程指挥部讨论如何善后,“事发后,我们组织了人员勘察了整个路段的情况,修补了该路段其他有破损的窨井。接下去,我们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工作”。
昨日上午,记者重返事发现场,发现事发窨井已重新装上了井盖。井盖为三扇式,材质为混凝土,其上标有“闪电”标志,为防止路人在水泥未干时再次“误闯”,井盖的周围还用石块及竹条围了起来。前日所发现距离事发窨井500米处的另一破碎窨井也已有工作人员在修缮。
【走访】
46井盖丢失破损 南环路成“重灾区”
同站前南北大道上的“夺命井”一样的“坏井”,市区究竟还有多少?据了解,9月16日,电力、广电、通信、市政、排水、供水、燃气、管网建设等共11个井盖涉及业主单位开了个“领养会”。已探明的近300个井盖缺失或破损的窨井,各自“领”走修补。
如今,300个“坏井”中,鲤城常泰路上仍有6个井盖缺失,而南环路则有46个井盖丢失或破损,属“重灾区”。
在南环路与江南大街路口处的非机动车道上,仅20米远的路面,竟有3处窨井井盖缺失或破损,其中,两处是通信井,一处是污水井。附近的市民称,白天情况还好,晚上时常有不熟悉路况的人开车至此,车轮陷入井内,导致车辆损坏。
【调查】
井多婆家多 管护“力不从心”
窨井遍布 市区有几十万个
据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办公室主任陈玉财介绍,泉州市区内大小窨井有几十万个,如何维护、及时修补,“在全国都是个大难题”。陈玉财说,数量庞大的窨井分属部门也十分复杂,窨井维护部门虽各有手段,但面对屡屡发生的井盖被盗、破损,有些力不从心。
市管网公司的骆工程师说,窨井的建设有其具体的施工方,他们主要负责管理。窨井建设完毕后,有2年的保修期,在该保修期内窨井出现损坏,由施工方负责修缮。但他表示,在实际情况中,工程完工但尚未验收的情况时常存在,此时窨井损坏,面对市管网公司的督促,原施工方常常置之不理。
而记者走访多家窨井业主单位时,多位负责人都提出,虽然平时有人负责巡路,“但窨井数量繁多,无法做到‘一井一人’,窨井损坏无法及时得知,警示标志放置和修缮都难以跟上”。市自来水公司抢修队的刘向阳队长向记者证实,窨井盖破损的消息,由群众举报所知大大多于窨井养护人员巡路所知。
坏井难识别
群众举报不知找谁
那么群众举报的又有多少呢?前日事发的窨井,缺失井盖已久,但一直无人举报,周边居民都说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这坑底下都是水,既没线也没管。如果有个水表,或者有个电缆,我们还能知道是哪个部门管的。”一位路人说。
虽然各窨井业主单位都称有公布举报电话,但窨井井盖一旦破损或丢失,看不见井盖上的标识,民众要想知道窨井所属何家,是个难题。
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办公室陈主任说,民众在不知损坏窨井所属何家时,可以选择拨打110。目前各窨井业主单位已建立起110联动机制,市民拨打110举报损坏窨井后,由110负责通知相关业主单位。110仍不能弄清业主单位的,将先由市政工程管理处或市公路局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在判明窨井类型后,通知相关业主单位。
对症下药
材质启用新材料
记者在走访多家窨井业主单位时,多位负责人都表示,目前窨井盖缺失和损坏的原因,多为被盗或遭重车碾压。
泉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工程股股长陈立群说,本月初以来,市公路局已开始为其所管辖的破损窨井换上新井盖,“这种钢筋混凝土材质的新井盖,抗压能力更强,也能防止被盗”。
市政窨井如今使用的井盖也多为新型材料。陈主任介绍,经过两三年的淘汰更换,市区内原为铸铁材质的市政窨井多数都已更换为新材料,“以复合材料居多,这样就不会被人盗走了,同时抗压能力还有所提高”。
【他山之石】
给窨井管理方教训 美国开出天价赔单
学生坠窨井骨折 获赔8500万美元
2004年6月,美国费城医学院一位学生不慎跌落到一个窨井中,造成脊椎骨折。事故的原因是一位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员因住进窨井而将井盖挪开。事故井盖归Trigen汽热公司所有,这家公司拥有并管理着费城475个大大小小的井盖。
这一事件引发的诉讼2008年得到最后裁决:伤者得到850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这成为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历史上赔偿数额最大的民事责任案,井盖所有人Trigen公司将共同负担赔偿。原告律师认为,Trigen公司既然已经意识到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员经常盗窃井盖并居住在管道隧道中,且井盖上的气孔很容易使其被挪移,因此有向公众告知井盖丢失可能引发危险的责任。
根据原告律师所言,如此大额的赔偿是对被告(尤其是大公司)的一次教训。如果他们在面对众多不利于自身的证据时仍旧一味推卸责任,涉案赔偿额还会随之增加。
花纹明确井盖归属
安装报警系统防盗
在日本,通过井盖的形状和花纹,可以很容易地知道井盖的用途及所属单位。比如消防栓的井盖大多是方形,上面刻有消防队员的卡通图案,市和区、町各级别政府管理的下水道,在井盖上分别采用市花、区花、町花,一旦需要维修,立刻就能识别责任主体。如果是私家用地的下水道,则会在井盖上标有“私”字,以示区别。
2008年,美国多个城市井盖失窃案激增。为此,加州议会通过立法,加大对非法买卖井盖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的人员的管理和惩治力度。此外,各州还通过美国废弃物回收行业协会的“偷盗警报系统”追查失窃的井盖,打击盗窃分子。部分城市的管理部门,还对井盖进行加锁或焊接,在井盖盗窃频发地段开展巡查和监控,印制显著的井盖标记等,从而减少了盗窃现象的发生。
2009年,德国研制出地下管道井盖闭锁系统。该系统能够管理任意数量的井盖,工作人员可在中央控制室,通过有线或无线信号方式,对单个或所有井盖进行开启和锁死操作。工作人员还研发了配套软件,当井盖受外力影响离开原位时,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可立即收到报警信号,并确定事发位置。
【声音】
律师:
莫等被诉才维护
针对市管网公司事发窨井平时维护归施工方负责一说,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志立律师所主任律师魏正认为,作为业主单位,事故发生后,应承担起相应责任。《民法通则》中的有关条目,在立法之初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认定事故设施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从赔偿上来说,受害者就应该直接找业主单位。魏正还说,业主单位既未及时修补事发窨井,又没有设立警示标志,致使事故发生。管理方若设立了警示标志,则可以减轻其所承担责任。
魏正认为,事故发生后,窨井业主单位若遭受害者起诉,必然引起对窨井日常维护的重视,“但重视不能等到起诉了才有,平时就应当关注维护”。
网友:
管理单位要负责
昨日,这起事件经本报报道后,腾讯大闽网、新浪网等也都相继转载,在新浪微博上,本报微博平台发布的信息也被转发了200多次,在网络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评。
@老泉州网评论说,“可怜的老人安息吧,大家帮忙转发一下吧,有关部门该反思一下采取措施,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了,为此付出生命代价太大了。”
网友“幻影”说,很多事情都要在没发生前先做好准备,在事情还没发生时就要开始预防,真是白白牺牲了那么多性命。像这么大一个坑,就这样放着,迟早会出事,还要等到有人受伤害才来管。
网友“鱿鱼丝的郁闷”则将矛头指向了窨井的管理方,“为什么总要等有事发生了才来弥补啊,应该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他们管理窨井不到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快刀短评
N木头
让吃人窨井“闭嘴”
痛定思痛。古人早就教诲我们,在受到创伤后,要吸取教训,警惕未来。
但从频频发生的“窨井吃人”事件来看,我们显然还未吸取教训。
窨井管理是“全国难题”,但一次次的失败经验,为何没能转变为“成功之母”?在我看来,一是责任未能明确,二是未能让管理方在事发后感受到“切肤之痛”,进而“痛定思痛”。
我们揭开井盖发现,分门别类的窨井分属十多个管理单位,正所谓“九龙治水水不治”,责任泛化导致的管理混乱也就不足为奇。
井盖难题,要避免总在原地打圈,明确责任主体应是第一要务。目前,广州、合肥等市已纷纷出台窨井管理办法。
而重典治乱,也不失为窨井管理的一个验方。
日本和美国,先后有过给伤人窨井责任方开出天价赔单的判例。这里的责任方,包括破坏或挪开井盖的人,也包括井盖的管理方。
而事实也证明,在“重典”的威慑之下,偷井盖的人不敢再伸手,井盖管理方也“痛定思痛”,时刻绷紧神经,想尽办法加强管理或技术创新,纵使窨井再多,也能管理得“井井有条”。
而在我国,窨井管理的长长链条上,有着众多政府部门和国企,为避免“民事赔偿使用的是公家资金,相关人员仍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发生,它们的作为也应受外界检视,接受行政问责,让其“痛定思痛”,才能澄清吏治,改善行政效能。
可以预见,如果有一天,每一个破损、丢失的窨井盖,都有人为之负责,为之“痛定思痛”,那么,让“吃人窨井”闭上嘴,也就为时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