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芗城区的周女士最近烦透了,她加盟北京一家公司,取得该公司“阳台菜园”的漳州代理权,并交了保证金,试了产品后,却发现并没有广告所说的那般“神话”。经过试探,她还发现该公司还向他人出让该产品漳州地区代理权。周女士觉得上当,但要打官司,却发现合同约定管辖权在北京,即使赢了也不划算。
无独有偶,长泰叶女士的妹妹也因代理产品碰到类似的麻烦。对此,律师提醒,加盟代理,一定要注意合同规定的发生违约纠纷后管辖权在哪里。
周女士对北京一家公司的“阳台菜园”项目很感兴趣,和该公司的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并确定漳州还没有人代理该公司的产品。今年7月,她交了2.2万元加盟保证金,取得该产品漳州地区的代理权。北京公司提供价值1.1万元的货让她铺货。双方签署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双方违约,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合同中备注合同签约地为北京。
周女士兴致勃勃地在自家阳台试验起北京公司寄来的货物,发现种子并不能发芽。周女士起了疑心,这样的产品怎么可能有市场。她让朋友给北京公司打了电话,谎称要取得漳州的代理权,结果对方称,漳州还没有人代理,代理保证金是5.8万元,提供2.9万元的货物铺货。周女士觉得上当了,想打官司又觉得实在不划算。
长泰叶女士的妹妹通过网络,发现北京某公司有一款隔热隔音防晒的玻璃贴膜寻找加盟商。于是,叶女士的妹妹飞到北京,和该公司的负责人见面,商谈加盟一事。“当时他说市加盟要5万,县级要1.8万,我们选择县加盟。”叶女士称,妹妹当时就在北京转账1.8万给了该公司,签订长泰县该产品的代理权合同,合同备注的也跟周女士一样,合同签约地在北京,如果发生违约纠纷,管辖权在北京。
叶女士的妹妹带着几千元钱的样品回长泰开店。结果,两个亲戚买了产品后发现,根本没有宣传的隔音隔热防晒的效果,而该公司也再没有和他们取得联系。叶女士称,基于往返费用等的考虑,妹妹也就放弃争取自己的1.8万保证金。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的叶庆瑞律师称,北京公司打的就是法律的擦边球,周女士由于跟对方签署的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发生违约情况,只能在合同签署地起诉,而往返北京的差旅费和律师费估计远远不止2.2万,打这个官司对周女士而言很不划算,“抓的就是加盟商打官司不划算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