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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7版:漳州新闻-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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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2日
□“小小咽喉炎 花费数千元”追踪
南方医院退还医药费
家属仍要求彻查;卫生局称相关法规滞后,彻查困难

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陈群

本报讯 南靖男子王裕兴经医托介绍到南方医院就诊后,小小的咽喉炎,花费了数千元,前日王裕兴向芗城区卫生局投诉,提出退还全部医药费和彻查南方医院的要求(详见本报9月9日、10日相关报道)。昨日,经芗城区卫生局调解,王裕兴与南方医院达成协议,王裕兴要回了全部治疗费用,共计2700多元。

王裕兴的女婿陈先生说,尽管钱已退回来,但他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查南方医院,让更多的百姓不再上当吃亏。

对此要求,芗城区卫生局沈副局长说,“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要是患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到我们卫生主管部门投诉,首先我们能做的就是帮助患者协调。因为即使我们也认为民营医院存在过错,也要通过医疗鉴定机构来鉴定谁是谁非,再根据结果,对民营医院进行处理。要是医院没有存在重大的致人死亡或致人残疾的事故,这个处罚力度会很弱,对医生的处罚达不到震慑作用”。沈副局长还透露,对于民营医院的管理涉及工商、物价、药监等多个部门的交叉管理,也造成对民营医院的管理力度较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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