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东升 谢向明 文/图
本报讯 手上拿着土地证,在县国土资源局里却查不到档案,这证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近日,惠安县螺阳镇锦水村部分村民,正因此事忧心忡忡。担心自家多年的房子突然因证件问题变成“违章建筑”,几十名村民联名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查实自家《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真伪。
据记者了解,惠安纪检部门正在调查此事,目前锦水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均被暂时停职。
村民疑土地证造假
最早发现土地证有问题的,是锦水村的村民林先生。因为儿子想办车贷,他便将家里的土地证拿给儿子去抵押。但当儿子去咨询时,却发现家里的这本土地证居然在惠安县国土资源局查不到档案。越来越多的村民知道这件事后,特地去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发现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需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这一消息让许多村民感到不安,因为他们都是与林先生同一批在2004年办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于是不少村民也纷纷到县国土资源局去查证,却发现他们手中的土地证在惠安县国土资源局里也没有档案。村民们觉得手中的土地证可能是假证,便联名向相关部门举报。
记者拿到的举报信里称,当年是通过村里办的土地证,当时村里的负责人让他们将钱汇入指定账户,甚至不需提供申请材料便可办证。村民们表示,该村同版本、同发证日期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少于150本,他们怀疑都是假证。
县国土局确无档案
为了核实这一情况,记者跟随几名村民到惠安县国土资源局查询,发现他们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在国土资源局的档案室里都找不到相应的档案。且该局档案室目前排号最后的档案证号前三位是以“120”开头,而锦水村村民举报信上30多户的土地使用证号都是以“121”开头。
“在我们这查不到档,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假证;一是档案在镇土地所还没送上来。”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谢福杉说,县里从2007年开始规范办证流程,规定所有的土地证都必须到县国土资源局的窗口办理,而2007年之前,一些农村的土地证都由乡镇政府和当地的土地所代为办理,然后材料再统一送到县里审批、盖章等,“早年县里的档案室还不完备,所以有些档案都还存放在乡镇,我们现在已开始陆续回收,但因人手限制,没办法一步到位。”
对于锦水村村民反映的问题,谢福杉表示,相关部门到局里了解过情况。“村民自己可以到镇里土地所去查询一下,看那里是不是有档案,如果还是觉得手里的证是假的,可以向警方报案。”谢福杉说,之前国土资源局遇到过个别假证的案例,报了警之后便可以由公安机关来鉴定真伪。
档案存镇里未上交
那么锦水村村民的土地证在螺阳镇政府里面是否找得到档案呢?几名村民表示,他们曾经到螺阳镇政府要求查看,但只被告知档案存在,他们手中的证是真的,但并未让他们查看。
为了进一步查证,记者到螺阳镇政府了解情况。“前段时间这些档案被检察院调走了,也是今天才刚刚还回来的。”该镇一名负责土地工作的人员出示了一叠档案,记者随机查找了几个锦水村村民的土地证号,发现均能找到对应的档案,上面也有惠安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的盖章。
为何2004年便已办好的土地证,档案却迟迟未上交到县国土资源局?对于这个问题,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县国土资源局之前只找他们要了2000年之前的档案,“他们没向我们要这些,我们也就没交了”。
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对于土地证存放镇里未及时上交的解释,锦水村部分村民还是表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既然土地证当初都是经过县一级审批、核发的,那当初为何不直接留存在县里,而要再将档案送回镇里存放?而且发证这么长时间,还未将档案送至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室,会不会对土地证的合法性产生影响,万一发生遗失谁来负责?
记者了解到,该事件已经引起泉州市和惠安县相关部门的重视,并组织进行调查。记者从惠安县纪委了解到,他们已经针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村民举报信中提及的当年经手办理土地证的锦水村现任支部书记,连同前年上任的村委会主任均已被暂时停职,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