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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9版:闽南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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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6日

鲤城一恶势力团伙被端
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等罪名,多名主要成员已被批准逮捕
嫌犯吕某指认现场

N本报记者 陈邵珣 通讯员 朱春龙 文/图

本报讯 昨日,鲤城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通报,该所成功摧毁了一个由10余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破获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盗窃和故意伤害案件数十起,查获仿真手枪、刀具等作案工具若干及被盗抢的电脑、手机、摩托车等物品。

因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等罪名,该团伙多名主要成员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由一起盗窃案引出

金龙派出所民警介绍,最早发现这个恶势力团伙,是因一起普通的摩托车盗窃案而起。今年6月11日凌晨2时许,金龙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金龙街道石崎安置小区盗窃摩托车。民警随后赶赴该安置小区7号楼附近,刚好碰见两男子推着部摩托车,形迹可疑。经盘查,这部摩托车正是失主林某的,两名男子江某杰、吕某被带回派出所审查。

江某杰、吕某两人随后被行政拘留,其间,民警到他二人居住的赤土社区调查,发现两人在当地臭名昭著,打架斗殴、敲诈勒索都有他俩的份。经调查,一个由10多人组成,长期盘踞在鲤城金龙、常泰,以入室盗窃为主,同时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强奸、抢劫等数十起案件的恶势力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今年7月,警方展开抓捕行动,除已被抓捕的江某杰、吕某外,李某城、陈某辉等主要成员也相继落网。

持刀威胁索取财物

2011年5月8日,江某杰得知,在金龙街道某公司务工的弟弟江某华,因琐事与工友罗某华发生纠纷。他便与吕某一起到该公司殴打罗某华。正因此事,江某华被公司开除,并扣工资人民币500元。

2011年5月19日,江某杰和吕某决定为江某华再出口气,便持匕首到罗某华的宿舍,并逼罗某华拿出人民币1500元作为赔偿金。可罗某华拿不出钱,江某杰和吕某便将他带到金龙街道赤土社区后山上,并殴打罗某华。其间,他们逼他交出人民币1600元。可罗某华仍交不出钱,江某杰和吕某便搜走了罗某华身上的500元人民币和手机、身份证等物品。

酒杯里下药欲轮奸

2011年4月的某晚,江某杰等人在赤土社区一家奶茶店时,见同伙李某城和其女友王某莲也在该奶茶店,江某杰等人便与李某城密谋,在啤酒里加K粉让王某莲喝下,待王某莲无力反抗后,再轮流对她实施奸淫。李某城犹豫一会儿便同意了。

随后,李某城等人将王某莲带至某宾馆客房内,并叫同伙郑某、王某买来啤酒,一起喝酒。趁王某莲不注意,他们将K粉放入她的酒杯中。几分钟后,王某莲开始头晕,李某城便动手解开王某莲的衣服扣子,欲实施奸淫,其他人则在房外等候。迷糊中的王某莲极力反抗,没让李某城等人得逞。

□民警声音

办案民警介绍,该恶势力团伙以江某杰、吕某为首,成员来自不同地方。2010年1月以来,江某杰、吕某因斗殴熟识后,便开始在泉州鲤城一带盗窃。随后,两人又纠集李某城、陈某辉、郑某等10余人在泉州金龙、常泰社区寻衅滋事。他们手持砍刀、棍棒等凶器,一见到不顺眼的,围起来就打,遇到反抗,就拿出一把仿真的钢珠手枪吓唬别人。

这伙人都在16至22岁之间,比较小,做了违法的事,反倒觉得很光荣,经常进行炫耀,许多案件,就是团伙成员对外炫耀,经群众举报、警方核实后确认的,“他们白天就去溜冰、吃喝、找女孩子,夜间才行动。”据了解,团伙的部分成员,还参与今年发生在南环路附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造成两受害者轻伤的后果,该案目前由省公安厅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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