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思法
本报讯 以结婚作承诺,他哄骗旧情人姚某英,将她与陈某的性爱过程录下来,作为敲诈陈某的把柄。近日,厦门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某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周某平,现年38岁,江西省上饶市人,曾因多次盗窃入狱8年半。此前,他与姚某英有过一段旧情。周某平出狱后,无正当职业,生计艰难。当他得知姚某英和陈某交往密切时,就起了拍性爱光碟勒索陈某的邪念。
随后,周某平就到网上买了支“录像笔”,花言巧语说服姚某英配合他,并答应事成后跟她结婚。姚某英同意了。
2010年8月份的一天,姚某英约陈某来到其暂住处,用周某平准备的“录像笔”秘拍其与陈某的性爱录像后,交给周某平。周某平随后刻录成多张光盘后,以公布性爱光盘为要挟,前后共敲诈陈某1.5万元。
一想到这将会是个无底洞,陈某左思右想,最终还是报警。2011年1月16日,厦门警方将周某平列为上网追逃。
2011年2月22日,周某平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某网吧被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缴获作案工具1支“录像笔”和5张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