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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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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福建日报 本报讯 泉州有望再增加两处赴港澳个人游再签注审批点。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正争取在泉港、洛江等远离城区的公安分局设立出入境办证受理点,为当地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便利条件。 目前,我省只有晋江、石狮两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获得公安部授权,能开展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审批业务。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窗口建设标准规范,晋江、石狮市公安局对出入境办证大厅进行了全面改造,主动引进出入境证件自助受理机,开通“港澳个人游自助受理”和“台湾居民来往签注自助受理”,有效缓解办证窗口的受理压力,提高整体效能。据悉,办理手续缩短为5个工作日,在特殊紧急情况下还可以实现“立等可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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