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11月1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彭建文 通讯员 林隆华 本报讯 提供赌博工具、场所,吴某被江西余江警方列为在逃。潜逃3个月后,前晚9时许,吴某在泉州市区某酒店,被丰泽派出所抓获,他声称自己正考虑自首。 吴某36岁,江西贵溪县人。今年6月至7月,他在余江大酒店住宿开房期间,多次提供所住房间,还有赌具、饮食等,供倪某、陈某等人赌博,他从中抽取渔利。7月底,余江县警方一窝端时,吴某趁机逃脱。 目前,吴某已被移交给了余江警方。 | |
| 3上一篇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