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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7版:漳州新闻-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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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

无业男三月内7盗废旧工厂

N通讯员 韩艳红 本报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不去找工作,整日游手好闲,李某3个月内7次盗窃废旧工厂。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他。

李某,安徽人,来漳州后没有找到工作。从今年6月份开始,李某先后7次翻墙进入石亭镇金牛山矿泉水厂内实施盗窃。其中6月份、8月份各盗窃两次,9月份盗窃3次,盗窃的物品均是铁皮箱、电缆线、塑料水管接口等物品。而后,李某又将赃物卖给石亭镇蔡坑村开废品收购店的盛某,和下高坑村开废品收购店的朱某。9月26日15时许,李某再次翻墙进入该厂内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还被缴获作案工具一把钳子、一根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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