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年11月4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13版:泉州新闻-晋江

  1. 版面导航
2011年11月4日

租车行欠债1780万 老板娘被拘
老板称“有担当,会还钱,要时间”;夫妇名下两店面、13部小车被查封
老板夫妇欠下巨款,公司陷入困境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谭青 文/图

【核心提示】

欠下近2000万元的民间借贷,晋江一对年轻的夫妇——兴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被众多债主告到法院。

老板庄辉良称,他们是“有担当的人”,希望债主们给两个月的时间,让他们重整旗鼓。不过,债主们表示,受够这对夫妻的“花言巧语”,希望法院根据法律法规从速处理。

应原告们的申请,前晚,晋江法院的法官将老板娘庄婉玲控制,并处司法拘留15天。目前,法院已查封夫妻俩名下的两个店面和13部小车。

【债主】 数百万恐“打水漂”

庄辉良今年34岁,庄婉玲28岁,夫妻俩都是晋江人,育有一对子女。不过,记者从晋江法院获悉,两人并未申领结婚证,但对外均以夫妻相称。4年前,夫妻俩创办晋江市兴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先后购买大量小车用于出租。后来,他们又添置了数套店面和套房。在外人看来,这对夫妇可谓“年轻有为”。

晋江人林晓丽(化名)和夫妻俩认识多年,算是不错的朋友。她说,今年4月以来,夫妇俩以添置豪车用于出租、资金周转需要等借口,先后向她借款达数百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2.5分,属短期借贷。但没多久,林晓丽就发现不对劲——庄辉良夫妇只支付了一个月利息,此后便以各种借口拒不支付。

当时,圈内朋友已有传言说,庄辉良夫妇因投资不当导致资不抵债。林晓丽担心血本无归,赶紧四处调查,证实这对夫妇早在今年6月以前资金链就断裂了。

林晓丽说,她找到庄辉良夫妇讨债,夫妻俩接连承诺了还款日期和还款数额,但每次都被“放鸽子”。无奈之下,她选择向法院提诉。经调解后,庄辉良再次承诺分期付款。但过了约定日期后,夫妻俩仍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案件很快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调查】

总欠款近两千万

受害人不止林晓丽一人。

记者从晋江法院获悉,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涉及庄辉良夫妇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就达9件,涉案标的1780多万元。借款最多的达500万元,最少的也有36万元。

记者发现,今年6月以后,这些案件先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经办法官称,目前,法院已冻结了庄辉良夫妇名下的两个店面和13部小车。他们会继续追查夫妻俩是否还有其他财产,“如果有的话,会及时冻结”。至于这些财产如何处置,法官将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如果他们同意的话,将择期予以拍卖,再按比例发还给债权人。

至于“是否查封夫妻俩仍然经营的租赁公司”,法官表示,上周五,法院召集了部分债主,征求大家对这家公司的处置意见。有人提出,让公司继续经营,然后将所得分配给债主,但也有人不同意,希望尽早予以查封。

应债主申请,前晚,经办法官将刚从福州回到晋江的庄婉玲控制,司法拘留15天。

【疑问】

巨款流向何处?

13部车和两个店面价值几百万元,但夫妻俩的债务已达1780多万元。

林晓丽说,庄辉良夫妇借款的名义是买豪车扩大经营规模。但事实上,他们的公司并未增加车辆。那他们借走的钱流向何处?林晓丽和圈内朋友猜测,庄辉良夫妇可能是投资失败,或者是将借来的款项再以更高利息转借他人后无法收回。大家都认为,夫妻俩的欠债“远不止这些”。

此外,林晓丽提供给记者一大叠小车行驶证的复印件,登记的名字都是庄辉良夫妇或是公司的名字,足有三四十份。也就是说,庄辉良夫妇手上的小车数量不止13辆,那其他车辆又在哪里呢?

在记者采访中,也有人反映,庄辉良夫妇将1000多万元转借给一家担保公司,不料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血本无归,夫妇俩因此受牵连。

【老板回应】

尽快给债主们答复

晋江市兴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位于香榭花都3号楼105店面,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店面装修豪华。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公司时,门口只停着一部面包车,店内几名员工说“庄总不在”,让记者自行电话联系。

第一次通话时,庄辉良拒绝接受采访,声称“案件都在法院处理”。过后不久,他又来电说,希望记者转告债主们,“过段时间,最多两个月,我们会给债主们一个答复”。庄辉良声称,借款主要是他妻子经手的,生意也是她在打理。

庄辉良说,他们夫妻并非“老赖”,根本没跑路,他们会努力偿还这些欠款,因此希望债主们给他们一点时间,让他们寻找解决方案。

□部门建议

制定民间借贷法规合理引导资本流向

民间借贷纠纷不断,那该如何防范?

晋江法院研究室陈主任说,晋江民间资本雄厚,现有投资渠道狭窄,而民间资本具有趋利性的特点,一旦经济出现崩盘,民间借贷纠纷随即大量出现。如今,晋江不少民间借贷规模高达上亿元,这些资金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制定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这是解决民间资本乱象的根本。”陈主任分析说,我国现有法律对非法集资的概念和范围非常模糊,国家应尽早出台相关法规,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其次,建立民间融资的监测体系,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督和管理,引导群众规避风险;再次,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可组建区域性的、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通过正规渠道归集社会闲散资金,从体制上引导民间借贷行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