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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21版:漳州新闻-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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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4日
投资方回复:
制作时间不同 写法不固定

□“指路标志‘玩个性’ 写法不一花样多”追踪

N本报记者 郑娟娟

本报讯 明明有道路交通标志的国家标准,市区江滨路、胜利西路上的指路标志却写法不一(详见本报昨日A22版报道)。到底这些标志是谁负责设置的?昨日,邦邦询问了多个有关部门后,有了下文。

据芗城交警设施中队杨队长所说“指路标志是规划部门请设计院设计的”,而漳州市规划局朱副局长说,“规划局负责的是道路的格局设计,指路标志不是他们负责的”。

记者再次联系了漳州市建设局城建科张科长,张科长称,“指路标志是由道路的建设业主(投资方)负责做的”。这两条路的投资方是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工程部的一位黄姓负责人称,“指路标志是他们做的,但是由于制作时间的不同,每条道路的宽度不同,所以写法和大小都没有固定”,当邦邦问及是否知道指路标志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时,该负责人却说“要去工地,没时间”,拒绝继续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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