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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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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们公司有雄厚的资金可以拉升股价,你只要缴纳会员费,我们就能给你推荐‘保证赚钱的股票’”,去年6月,一80后大学生陈某在福州古田路中美大厦成立了一家公司,招募了20多名员工,靠一番说辞,向股民兜售“赚钱股票”,短短三个月内,就骗取他人钱财83万余元。 据陈某交代,公司成立后,他们以能提供高额回报的股票信息为诱饵,骗取股民“会员费”、“高级会员费”、“VIP会员费”等,共838139元。陈某说,自己并没有能力拉升股价,他们只是通过交易所的网站查看公告以及财务报表,靠感觉推荐股票。近日,陈某等人因诈骗罪被公诉。 (朱敏敏 苏一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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