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胡婧
本报讯 旷工一天被扣了300元,漳州市公交公司23路车的售票员小陈不解,公司规定旷工一天罚款30元,怎么变成了300元?昨日,市公交公司称,公司只对其罚款90元。
小陈说,自己在10月7日那天代一位工友上班,下班结算身上钱的总额多了6元,一位王姓稽查员将此事记录在案,称这违反公司规定,要进行处罚。小陈说,我十分害怕,第二天不敢去上班,旷工了一天。11月5日发工资,她被告知由于上个月旷工一天被罚300元。
在办公室里,一位姓黄的排班调度员证实小陈确实旷工一天。一位许姓管理员说,公司将只扣除小陈90元(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将把剩下的210元还给小陈。小陈表示自己拿回了这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