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11月10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通讯员 郑爱国 本报记者 黄颖 本报讯 11月9日,龙海市工商局依法对榜山镇个体户许某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许某经营的场所(门口)悬挂标有升华陶瓷“中国十大陶瓷质量品牌”、“中国质量500强企业”、“中国著名品牌”字样的广告牌,却未能提供此类合法证明。许某口头宣传和在经营场所(或门口)设置广告牌等方式,是虚假宣传。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