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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泉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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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3日

私立平价超市不“平价”
友谊超市北峰店借“平价”吸引顾客;物价局:或涉嫌价格欺诈
超市里有七个“平价”商品专卖区

N本报记者 韩影 黄启鹏 黄谨 文/图

本报讯 纸品,平价!电饭煲,平价!床上用品,也平价!泉州丰泽北峰工业区“友谊超市”内,大部分商品货架的上空,都悬着“平价商品专卖区”的宣传牌。

“可仔细比较,价格一点都不便宜”。昨日,消费者老王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要记者帮忙探个究竟。当日下午,丰泽区物价局介入调查,发现该超市并非政府指定平价商场。至于超市是否涉嫌价格欺诈,物价部门还需进一步调查。

【现象】 设七个“平价”区 超市个别商品略贵

这家友谊超市北峰店位于北峰工业区丰盈北路中段。昨日上午9点多,老王想进去买些饮料。超市内,满满的“平价”商品宣传牌。“平价商品,不是国家扶持项目吗?类别也有限呀!”老王嘀咕着,仔细一看,他发现大部分水果标价并不比其他商场便宜。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这家超市,正如老王所说,只见超市内几乎挂满了“平价商品专卖区”的宣传牌,共设置了七个“平价商品专卖区”,商品类别既包括粮油、蛋品,也包括水果、干货和纸品、洗涤用品,甚至连床上用品和电饭煲也被列入了“平价”范围。记者注意到,该超市的“平价”商品,价格大多与其他商场无异,个别商品还要略贵。

超市:

售平价商品按进价

惠民无需政府批准

“全国都在搞‘平价’,我们也跟跟形势。”超市一收银员介绍,超市内“平价商品专卖区”,是11月初设置的。她说,被设为“平价专卖”的商品,通常只按进价出售。超市一名庄姓经理承认,友谊超市没有经过政府授权,不具备销售“平价商品”资格。庄经理说,超市此举是想吸引顾客。但他称,超市内的平价商品,一般都按进价出售,“这也是惠民工程,不一定要经过政府批准”。

部门:

该超市非政府指定

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昨日下午,丰泽物价局介入调查,并将超市“平价”宣传牌全部撤除。

物价部门介绍,该超市并非政府指定的“平价商品”销售点。而丰泽区,政府指定的平价商品销售点仅4个,包括东湖菜市场、沃尔玛(好又多)刺桐店、永相逢丰泽店(人民医院对面)和鲜又多超市(圣湖小区大门对面)。目前,平价商品仅涉及粮油肉蛋以及包括上海青、大白菜在内的6种蔬菜。

物价局初步查明,友谊超市也没有对“平价”商品按进价出售。“一桶食用油标价65元,实际上超市可以盈利0.8元,”物价局一林姓负责人说,“平价”只是该超市打出的幌子和噱头,不合法。

物价局方面表示,该超市可能涉嫌价格欺诈,但还需进一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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