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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向记者透露,国家相关部门已经确定将在民用领域,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改革。
这意味着,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一年之后,即将付诸实践;而阶梯气价也将在地方试点基础上,推向全国。居民用电(气)将实行“阶梯累进计价”,对用户消费的电(气)量分段定价,资源价格随使用量增加逐级递增。
不过,这一改革仍是行政调控,政府仍未从资源产品定价领域退出。“能源领域改革,最迫切的是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目前,电力、油气产业仍然缺少灵活的、基于市场的定价机制。”上述人士称。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每月超过基本用电量后,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不过,在通胀压力下,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一直搁置。
中国电科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认为,阶梯电价不宜单独推行,因为虽然可以引导老百姓降低总体用电量,起到节电的作用,但不利于调节电力峰谷差,不利于引导居民考虑风电等新能源的特点,合理利用能源。
蔡国雄建议,阶梯电价应与分时电价结合使用,例如,夜间用电不计算在阶梯电价的基数中;在阶梯电价基础上降低夜间用电价格,同时提高峰值电价;在阶梯电价基础上考虑季节电价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