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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6版:漳州新闻-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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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5日
漳州出台六项措施稳定工业增长
产值增加 可获电费补贴

N本报记者 萧镇平

本报讯 今年最后两月,漳州的工业企业如果能比10月产值增加500万元,那么对比10月份的用电量,超出的部分的电费,每度电政府将补贴1毛钱。昨日,记者从漳州市政府获悉,为了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实现今年工业发展目标,漳州市政府于日前正式下发《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

鼓励企业参展,可获补助

通知指出,要扶持企业扩大生产。支持、鼓励有市场、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增加生产。对今年后两个月的当月产值比10月当月产值增加500万元~10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以当月电量比10月份用电增量部分,每度电价补贴0.1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并继续落实主力燃煤电厂燃煤补贴、港口建设费等扶持政策。

扩大本市、本省产品的消费需求,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在鼓励企业拓展市场方面,对参加境外重点展会企业,每次每个摊位补助1万元;对参加省外重点展会企业,每次每个摊位补助5000元,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

保障龙头企业资金链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省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十二项金融财税措施和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通过流动资金贷款展期、延长授信期限、增长授信额度等措施予以支持。

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对一时不能按时还贷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龙头企业,及时启动重点企业资金链保障机制,从专项资金中借给企业应急周转。组织企业发行企业融资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缓解企业资金紧张。

帮扶企业上规模

帮扶企业上规模。深入开展“帮企业渡难关、帮项目破难题”活动,以及“送政策、送资金、送人才、送技术、送管理、送营销”为主题的“暖冬”行动,推动一批企业投产、达产、扩产。

对今年内计划投产或部分投产的项目,逐一跟踪服务,优先保障生产要素,确保年底前如期投产。对明年上半年计划投产的工业重点项目,属于财政支持的资金在今年底前全部安排到位或提前调度到位。对明年开工的扩能改造和新建工业重点项目,优先配置土地资源,重点保障环境容量和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实施。

优惠政策就高不就低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到明年6月底,对涉及工业企业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暂缓征收,将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改为按照流传税额的0.9‰征收(原来是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9‰交纳),严格控制涉及企业的各种评比、检查、达标、庆典、培训、评价评估等活动。

通知要求,要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企业在享受省政府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十二条金融财税措施、市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十五条意见等政策措施时,优惠的政策就高不就低,企业负担就低不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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