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思法
本报讯 与男网友约会,19岁的女孩林小姐被拍下裸照,还遭到威胁和敲诈。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犯盗窃和敲诈勒索罪,被判刑2年4个月。该判决昨日正式生效。
今年4月初,林小姐在上网聊天时认识了23岁的黄某,之后线下联系,感情逐渐升温。其间,黄某多次向林小姐借钱,总计7000元,还写下借据。5月24日上午,黄某约林小姐到宾馆开房后提出,想拍几张她的裸照留着看,林小姐答应了。随后,黄某乘其不备,拿走林小姐的两张银行卡、一部手机和那张7000元的借据。
出宾馆后,黄某分别通过ATM,从两张银行卡中取出700元和1000元现金,并删掉了银行的取款短信通知,还撕毁那张借据后,才返回了宾馆。
林小姐发现钱款被取后很生气,向黄某索要被拍的裸照,却遭到黄某的威胁,“要裸照可以,但是要拿5万元来赎。如果20天内不给赎金,就把裸照冲印出来,到你住处和单位附近贴”。之后,黄某扬长而去。
5月26日,林小姐向警方报案。次日,黄某主动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