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思法
本报讯 厦门一“小三”不甘被抛弃,上门讨说法,被拒后竟打伤警察。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6个月。
蒋某今年22岁,湖南人,在一酒店上班。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厦门人于某,两人很快就发生关系。最近,于某的妻子得知此事很愤怒。迫于妻子压力,于某向蒋某提出分手。但蒋某对此很难接受,多次上门哭闹“讨说法”。
今年6月27日晚,蒋某再次来到于某的住处,和于某家人发生纠纷,被民警劝离后又返回继续闹事。当晚11时许,厦门筼筜派出所的王警官、协警小朱接警后赶到于某家中劝说,可蒋某却置之不理。王警官只好要求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蒋某拒不服从且继续辱骂,还抓扯王警官致其警服的纽扣脱落,并用脚踢王警官。
在王警官将蒋某带离现场时,蒋某还在电梯内甩了协警小朱一个巴掌。随后在警车上,蒋某又两次踢打民警。经法医鉴定,王警官和协警小朱的伤情均属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