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方锦燕
报料人:市民黄先生
报料费:100元
猛料:民警抓贼 误抓误伤15岁男生(11月26日A8版)
报料原因:乍听事故,满是愤慨,不平之事,应该曝光
民警抓贼却误伤15岁男生这一事,上周就发生在和平和安厚镇双马村。一位市民目睹了事件的经过,但当时他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得当,便向朋友黄先生提起。乍听这一“不平事”,黄先生很是愤慨,于是就拨打了海都漳州通2050110报料。事件报道后,也引来了不少关注,好打抱不平的黄先生也因此获得了100元线索费,更荣登上周报料王的宝座。
11月14日上午,15岁的男生和朋友被他哥哥载着回家,因被民警误认为是摩托车盗窃人员,被民警用长竹竿将车捅到,当场摔倒昏迷。对此,平和县公安局政工室的相关工作人员承认当晚的确抓错人,赔偿3000元“慰问金”了事。
听到这一整个事件的起因经过,黄先生很是替事主感到不平。“当时民警最起码的处理方案应该是先把人送医抢救,而不是等录完口供才送医,还有人受了伤,民警就交3000元慰问金了事,我也觉得甚为不妥。”
“当时我的朋友跟我说起这件事,我就说,要曝光,要么通过微博,要么通过媒体,那才能把事件告知大家。”于是,黄先生打来电话,并作为中间人,将记者的联系方式给了事主,让事主一吐不平事。
“我订报好几年了,平时很喜欢看新闻,有时候也会拿手机上网看,也会上上微博。最近更是天天在关注这个事件的进展,期待结果早点出来,给事主一个交代。”昨日,黄先生认为,民警应该是代表好的榜样,不应该抓错了人、伤了人还不道歉,“我期待这个事件会以一个圆满的‘句号’作为结尾,而不是留下一个让人气愤的‘感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