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采购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许某斌涉嫌受贿29万受审”追踪
N本报记者
本报讯 原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许某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多家公司透露政府采购的招投标信息,收受贿赂29万多元(本报10月12日A10版曾作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因犯受贿罪,许某斌近日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年47岁的许某斌,自2004年开始担任泉州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政府采购的招投标事宜。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至去年,许某斌多次在办公室及家中,收受购物卡及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