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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6版:漳州新闻-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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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30日

芗城提升住院补偿比例

N本报记者 林深圳 通讯员 陈日根

本报讯 明年1月1日起,芗城区将大幅提高新农合住院医疗补偿比例,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由8万元升至10万元。此外,慢性肾炎、强直性脊柱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这五种乙类特殊病种也将列入芗城新农合的补偿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芗城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的。

在新农合筹资方面,芗城区个人缴纳标准将从现在的每年30元/人提高至每年50元/人,各级政府补助标准将从每年200元/人提高至每年250元/人。

在住院补偿标准上,明年芗城区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保持100元不变,但补偿比例将从现在的80%提高到9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保持400元不变,但补偿比例将从现在的60%提高到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含辖区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保持800元不变,但补偿比例将从现在的40%提高至45%。住院补偿封顶线将从现在的8万元提高至10万元,重症尿毒症透析的补偿封顶线也将从1万元提高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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