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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5版:闽南新闻-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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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7日
帮教涉案青少年
厦门5企业齐出力

N通讯员 蔡江沈 戴爱珍 见习记者 许茵茵

本报讯 昨日,翔安区检察院和团区委共同设立涉案青少年就业帮教服务站,并与5家翔安青年创业联盟商家达成协议,为帮教企业授“青少年就业帮教服务点”匾额。

据介绍,能有这个机会参加帮教考察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做出无逮捕必要不捕或附条件不起诉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年龄为16周岁至25周岁)。检察院将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及他们的意愿、爱好等,由涉案青少年和帮教联络员共同选择相应的企业,最后,三方再签订就业帮教协议(协议期限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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