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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泉州新闻-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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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8日
货车及7座以上客车
未领取环保标志 下月起禁入市区

N本报记者 吴月芳

本报讯 下个月起,除摩托车、7座以下小型载客汽车外,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禁止在中心市区通行。泉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元旦起,中心市区将分阶段、分区域、分时段、按标志颜色逐步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届时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私家车,也不再允许进入市区。

泉州市环保局污控科负责人表示,目前环保部门与交警联系,计划加强路面巡查管理,对未办理环保标志的客车、货车行驶区域进行规范。同时引导私家车主加快办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进度。据悉,福建省近期或将出台细则,对机动车环保标志办理等方面进行规定,届时泉州将与省里的规定对接。

环保部门提醒,车主准备好了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及两证的复印件,工作人员手工输入车辆注册信息和姓名等,机动车环保类别就会自动生成。车主前来申领环保标志,最好提前准备好复印件,以节约办理时间。

据统计,今年7月份以前全市已核发标志119033张,从7月至11月底全面核发以来,全市仅发出34160张,而全市共有49万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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