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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9版:漳州新闻-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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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8日
□“延安北路 18岁男子深夜街头遇害”追踪
5凶手过堂 被诉故意伤害
死者家属同时索赔100多万元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18岁的惠安人陈某波来到漳州,给女网友过生日,结果遭遇6名少年围攻,惨死在芗城延安北路某服装店门口。次日,主要嫌疑人王某杰投案,另有4名嫌疑人随后落网,一名在逃(本报1月12日、18日报道)。

昨日,漳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王某杰等5人提起公诉,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法院未能公开审理。

当天,陈某波父母也将王某杰等5人推上被告席,除王某杰外,另4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也成了被告。陈某波父母要求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民事赔偿1126790元。

陈某波父亲陈某宗诉称,事发当天,王某杰等6人因琐事共同殴打陈某波,在陈某波被打得无力还手的情况下,王某杰持仿军用匕首刺向陈某波,致陈某波惨死街头。陈某宗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从重处罚。陈某波又是家里独生子,他们夫妻中年痛失爱子,将面临年老无人照顾、扶养的局面,对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及损失,要求民事赔偿1126790元。

陈某波的二叔陈培忠说,陈某波为人老实,没有什么其他不良嗜好,就是喜欢用手机上网,上学期间曾发生网恋,后来因父母不同意交往,也就没有结果,毕业后在亲戚的介绍下,到厦门一家塑胶厂上班,每月工资1500元左右。此外,陈某波的母亲曾告诉他,出事前,陈某波还计划过年时,给父母、外公外婆、堂弟买礼物,没有想到刚上班不到半年,就这样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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