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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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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廖明生 通讯员 简华良 本报讯 因自己工作忙,陈先生将自己的父亲交给龙岩新罗区某托老所照顾。但陈先生父亲在托老所内意外坠楼身亡,让陈先生认为托老所监护不力,并索赔10万余元。而托老所则认为己方已尽到责任,且陈先生的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症。昨日,记者从新罗区法院获悉,12月10日,该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案件,托老所支付陈先生补偿款15000元,陈先生也自动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介绍,2009年12月18日上午7时40分许,因陈先生的父亲吵着要吃药和出去买药,托老所的护理员张某将他关在房间内。中午11时10分许,护理员将老人放出来后,老人因情绪激动不肯吃饭,并独自一人坐在三楼阳台叫骂。中午11时30分许,老人从该阳台坠楼死亡。托老所方面认为,他们是担心老人走失且不安全,不得已才将老人关在房间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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