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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21版:漳州新闻-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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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4日
■市区家芗0596小区5幢楼
顶层开餐馆 顾客吵居民烦

住宅楼开餐厅,被住户投诉,本报9月曾报道过两次

N本报记者 郑娟娟 见习记者 戴江海

本报讯 “顶层有人开私房菜餐馆,还卖野味,进进出出的客人打扰了住户。”昨日,家住家芗0596小区5幢的陈小姐拨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反映这一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查处。

“每个人最低消费200元,还提供野味。”对于顶楼的餐馆,陈小姐甚是苦恼,她说,餐馆是两个月前开的,进进出出的客人,打扰到他们,而且晚上很吵,还有客人喝醉酒随意在电梯小便。“客人喝醉酒就大吼大叫,影响我们的休息。”同住5幢楼的另一位住户诉苦。

记者以食客身份来到这家餐厅,当询问是否提供野味时,一位服务员回答,“不一定有,需要问问”,但具体能提供什么野味,服务员则不愿多说,改说“只有家常菜”。

当天下午5时许,巷口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联合漳州市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到陈小姐反映的餐馆执法,但在现场,林业公安没有发现野生动物,且这家餐馆以“中餐制售”的营业范围,取得个体营业执照。

□延伸阅读

住宅楼开餐馆,难监管

住宅楼里开餐馆,惹恼住户的事,本报此前已多次见报。今年9月,在市区鑫荣花苑小区和滨江丽景小区,两家开在住宅楼里的餐馆,也被投诉打扰到住户生活,最终因无证经营被查处(本报9月6日、20日曾作报道)。

昨日,记者再次走访这两家餐馆,位于鑫荣花苑的这家餐馆已是大门紧闭,但位于滨江丽景小区B幢23楼的餐馆却依然在营业,一名小伙子还推销:“我们这边有眼镜王蛇、天鹅,还有穿山甲。”当记者表示要看看这些野味时,小伙子则称需要调货。B幢看门的大爷说,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家餐馆上次被查处后,没过几天又营业了。新桥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称今日会前往执法。

记者走访得知,这些开在住宅楼里的野味餐馆,工商、林业等部门面临着餐馆隐蔽、监管难的问题。芗城区工商局注册管理股邓股长称,在住宅楼内开餐馆,只要有办理相关证件以及获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是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但不少餐馆登记时是“正常的餐饮经营范围”,之后却出现如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经营行为。

漳州市林业局动管站卢站长则称,非法运输或倒卖野生保护动物,除非有人举报,不然一般很难捉到,大部分的家庭式餐馆都是马上调货的形式,又较为隐蔽,且一有人敲门就会警惕,在现场很难发现野生动物,这是执法中最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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