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韩艳红 林飞 本报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甘某。
甘某与赵某一起租住在家芗0596小区,8月31日,赵某因需要钱,便委托甘某到他房间的抽屉内取1万元。甘某则因最近赌博输钱,便起了私念,只交给赵某5000元,私自截留5000元用于赌博。赵某发觉此事后,要求甘某还钱,两人因此发生纠纷,甘某持菜刀将赵某砍伤。11月19日,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