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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42版:漳州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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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3日

谁出卖了我们的购车信息?
■多家机构、公司都有“作案条件”,但确无直接证据 ■出售或非法提供他人个人信息,最高可追刑责

N本报记者 王庆平 文/图

近日,市民王先生刚为自己的爱车上了牌,隔天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善意”提醒王先生将返还他一笔数额不低的购置税。

诸如此类的诈骗信息,王先生之前就已经有所接触,自然没有上当。但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对方居然连他的车牌号、所购车型、排量都了如指掌。意外之余,王先生很气愤:“到底是谁把我的购车信息出卖给了骗子?”

而面对这样的质疑,汽车经销商、车管部门、保险公司等从客观上都具备有“作案条件”,然而,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最终却无法确定。

经销商:泄露客户信息得不偿失

王先生的境遇,首先遭到怀疑的便是汽车经销商。但记者走访漳州多家经销商发现,事实上,经销商也深受诈骗信息的困扰。

在万盛达比亚迪展厅的玻璃桌下,就粘着醒目的“防信息诈骗提醒”。万盛达比亚迪负责市场营销的吴世聪告诉记者,在与客户进行交接时,销售人员还会给客户一本防诈骗的小册子,一再提醒车主不要轻信诸如“退税”的诈骗信息。

而在没有这么详细提醒车主之前,万盛达的销售热线就经常接到客户电话咨询是否有“退税”一事,值班的销售顾问都要一再提醒客户谨防被骗。当然,也有部分客户被这些诈骗信息“兜”了进去。据吴世聪所了解到的,最多的一位女客户被骗走3万多。

那么,是不是汽车经销商将客户的个人资料泄露出去呢?吴世聪认为不可能。首先,一家汽车经销商一年下来才能聚集到多少客户,面对铺天盖地的诈骗信息,单家车行所能提供的客户资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再则,经销商更不愿意客户信息被泄露,一旦泄露,就可能流失了来店维修、续保的顾客。“撇开法律、道德层面不提,单单从利益角度出发,对于经销商来说,泄露客户信息是得不偿失的。”

车管部门:法律、纪律均不允许

第二个被怀疑的对象便是车管所。车管所是公安部门底下专门负责机动车管理工作的单位。公安部门是要严肃纪律的,从法律、纪律出发,都不能泄露车主的资料。诸如车主车牌、车型、手机号码这样的私人信息,只有公检法部门、车主和律师能够凭有效证件进行查询。

漳州一位警察也这样告诉记者,如果说是公安内部工作人员将这些信息透露出去,那么一经查实,不仅要被开除出公安队伍,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处罚是非常严重的。而当前,全国各地这类的诈骗信息几乎都在发生,“总不能说全国各地所有的车管部门都有问题吧”!

保险公司:

客户信息是机密

在汽车正式上牌之前,车主一般都要缴交强险,保险公司手中也会有一份车主的完整资料。而对于老车主来说,在汽车保险即将到期之时,还经常会收到其他保险公司或者是中介公司的电话,推销自家保险。这就意味着,车主的信息至少已经被不同家保险公司所掌握。那么,会不会是保险公司使坏,把客户资料出售给骗子?

对此,漳州一保险公司负责车险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客户信息是保险公司最核心的机密。一旦泄露,被同行所掌握,那么受损失的将是自己。而且,保险公司内部也只有少部分人能够接触到这么完整的客户资料,“我们都会告诫底下业务员,严格管理,防止泄密”。

□说法

泄露个人信息最高可追刑责

事实上,不仅以上三家机构,代理上牌公司、办理按揭的汽车金融公司以及银行都有泄露信息的嫌疑。但是,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到底是谁透露了购车者的个人信息。一旦购车者被迷了心智,造成个人财产损失,最终只能是吃了哑巴亏!

如何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经销商的提醒、车主自身提高警惕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能从源头上将泄露信息的渠道永久关闭,那么也就没有后面这么多的事情了。而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我国还没有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不过,刑法修正案有做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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