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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Y01版:精读/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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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5日
持我省人才居住证
将享部分居民权利

本报讯 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人才居住证,昨日在福州启动的2011年海外人才福建创业周活动上,9位非福建户籍的高层次人才领到了我省颁发的首批人才居住证。持有人才居住证的人才将享受部分我省居民权利。

据省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我省制定的《福建省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提出,今后,人才居住证是引进人才在本省居住和工作的证明,以及在本省办理相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事务的身份凭证。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明确了引进人才即持证人在社会保险、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创办企业、银行开户、驾驶执照、科技活动、住宿登记等方面可享有的权益和便利服务。

在昨日启动的创业周活动上,5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带着260多个海外项目在榕“招亲”。一周的对接洽谈,有望达成200多项合作意向。(林思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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