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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20版:漳州新闻-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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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8日

领取被扣车 停车场私自涨价
龙海物价局及九湖交警责令退钱

N本报记者 郑娟娟

本报讯 交警开出的扣车停车费是50元,可停车场却收了80元,前日,的哥方先生就碰到这样一件麻烦事。

21日下午4时许,方先生驾驶的士在龙海颜厝出了交通事故。九湖交警七中队前来处理事故,并将他的的士扣在颜厝巧山村浦打停车场。26日早上,方先生拿着该中队开具的50元停车费单子,来浦打停车场取车,不想被停车场人员收了80元,还只是开了张收据。

九湖交警七中队中队长庄亚顺说,交警事故处开出多少钱的停车费单子,停车场就必须照此收费,无故涨停车费,肯定是没有经过交警部门同意的。对此,停车场的林老板说,这是员工私自收取,自己并不知情。

龙海市物价局举报中心一黄姓负责人称,根据该局2009年出台的《关于肇事违章车辆停放收费标准通知》,交警指定的停车场,必须根据交警开出的停车费收取,不得擅自提价。因此,浦打停车场在没有九湖交警的批准下,多收取30元肯定是违规收费。该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将会与九湖交警联合对停车场进行执法,如果今后有车主再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或者物价局反映。

当天下午,九湖交警及龙海市物价局责令停车场,归还多收取的30元,今后也必须按照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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