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周卉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和厦门农行联手,共同建设“厦门高速违法自助处理系统”,历时3个月,于今年12月21日8时正式上线试运行,首次在全省实现“非营运车辆通过自助处理终端,处理高速公路罚款200元以下的非现场违法行为”,统一实行免记分,无须再到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该系统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
据悉,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车辆,即可到厦门市农业银行任意一个网点的自助缴款机上进行自助处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福建省籍机动车;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下或适用警告处罚的;能够提供机动车号牌及车架号的。
据悉,自助处理系统上线8天以来运行良好,共有近1500人次在自助终端上进行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