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1月11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XZA17版:漳州版1周年特刊

  1. 版面导航
2012年1月11日

主动出击,才有主动权
——“人没犯过案 为何成网上逃犯”
本报去年3月9日报道此事

“当时,我们找到街道上的一家报刊亭,问他们哪家报社比较好,他们说要找《海峡都市报》,这家报纸比较敢伸张正义。”去年3月3日下午,来自安徽的赵东林和龚粤琴夫妇找到本报。

赵东林、龚粤琴称,她们从未来过漳州,却因一起诈骗案被芗城警方列为网上逃犯,被安徽警方拘留后,于2天前带到漳州审查,但当天,芗城警方就排除她们的嫌疑。

经了解,事情缘于赵、龚二人的身份证被诈骗人员冒用,但龚粤琴的丈夫时伟认为,芗城警方在此事上存在过错,要求他们做出经济赔偿和道歉,但没有得到回应。

采访此事,记者费了不少周折,直到两天后采到负责该案的民警,警方不承认他们存在办案瑕疵,称“一切都按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其要申请国家赔偿,我们也可以应诉”。

应警方要求,第一篇稿子让他们看,警方并没有对行文提出疑义。见报时间是去年3月9日,见报稿没有任何偏颇,但公道自在人心,9日至15日,对警方而言,压力不言而喻。事情也很快有了回应,警方到安徽道歉并赔偿,两名当事人也非常满意这一结果。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林深圳 杨清竹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