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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22版:漳州版1周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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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1日
年度雷案
水晶花园认罚不纠错
“雷”指数 ★★★★☆

龙海水晶花园的开发商是芝山公司,小区分三期开发。一期约于2006年交房,二期于2010年7月份交房,三期刚刚建完。业主们介绍,一期、二期都被开发商违规收取了水电安装费等费用,业主要求开发商退还。

芝山公司因违规向水晶花园业主收取水电安装费,已被龙海工商局罚款21万,开发商认罚,缴了罚金,但拒绝退款给业主。

“雷”点评 龙海水晶花园开发商因违规向171户业主收取51.3万元水、电安装费,被工商部门罚款。开发商很爽快地认罚,接下来的进展却相当“雷”人——业主提出退款?没门!

按照常理,如果开发商对处罚有意见,要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纠正;如果没有意见,则认同处罚有效,缴交罚款同时纠错。然而芝山公司开发商雷死人不偿命,认罚但坚决不纠错。

真是岂有此理!

N本报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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