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兆康:
你自2011年12月01日起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至今无故连续旷工已超过7天,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我司于2011年12月31日以EMS快递形式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并请你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但你拒签。现公司特此公告:于2011年12月8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