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萧镇平 通讯员 曾铭声
本报讯 春节期间,漳州各级物价部门将兵分多路,展开价格检查,重点查处价格欺诈、乱涨车票价、瓶装气乱涨价及出租车不打表等行为。这是记者在漳州市物价局昨日举行的价格提醒会上获悉的。
当日,市物价局召集运管、长运集团、中旅客运、出租车协会等运输行业,及安燃、华星等燃气公司,及沃尔玛、新华都、吉马、大润发等卖场超市,提醒企业诚信经营,不可囤货居奇,违规涨价。
同时,公布物价投诉电话12358,随时接受市民投诉。
商品降价前
销售票据要可查
“在超市卖场方面,重查‘价格欺诈’,一旦发现,最高可罚50万元。”昨日,漳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的郭局长介绍,最近,物价投诉电话大多是关于“价格欺诈”的,例如,商品标签上价格“便宜”,但收银时价格变“贵”。郭局长提醒这些超市企业,商品降价时,工作人员更改价格标签后,要及时通知电脑收银系统的管理人员,对收银系统价格修改,避免造成“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
“降价促销商品,也要有依据。”郭局长提醒各个商家卖场,做降价促销时,要诚信经营。他说,常常看到有商场在促销宣传上标着“原价多少,现价多少”。“这个原价不可随口乱编。要有最近一周内的销售票据为依据。”郭局长,如商品标着“原价10元,现价7元”,那么商场里就须有最近一周内的确是销售10元的记录(或票据),一旦顾客投诉,商场拿不出销售票据,就属于涉嫌“价格欺诈”。
乘客购买车票
要留意车站公示
“客运企业的票价变化,要做好对顾客的宣传,以免造成误会。”郭局长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春运期间,不允许客运班车票价涨价,“这里的‘涨价’是指不能高出物价、运管部门核定的‘最高基准价’再上浮10%的票价。”
郭局长说,客运班车的票价属于“政府定价”,由物价、交通运管等部门核定最高基准价。平时由于客源较少,加上竞争激烈,班车一般都是低于“最高基准价”在售票,到了春运,客源多了,许多客运班车就恢复到“最高基准价”,并上浮10%进行售票,这其实是符合规定的,但却容易给顾客造成“票价上涨”的感觉,所以,各客运站及运输企业在售票时,要及时在客运站公告栏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郭局长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买车票时,要注意看清公示内容,免得造成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