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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泉州新闻-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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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4日
□“怕取款不安全 可拨110求保护”追踪
取款300万 报警“求保护”
此乃泉州首例,两辆警车前后护航,全副武装民警护送,常泰一企业的待发工资款安全抵达
民警护送两名男子将300万搬进邮政储蓄银行

N本报记者 陈邵珣 实习生 傅伟红 通讯员 李火碰 文/图

昨日下午

泉州展览城附近的建设银行

江南派出所李警官

“我将到泉州展览城附近的建设银行取一笔数量较大的现金,希望警方可以进行护送。”昨天下午3时30分许,市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一位市民的报警。

为保障春节前后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日前,泉州公安召开会议,通报新的服务举措——市民在中心市区的银行领取较大金额款项,或认为有必要寻求保护时,可拨打110寻求保护(详见本报1月12日A8曾作报道)。而这通电话,便是新举措实施以来,第一起“求保护”的报警。

近日来,为配合新举措的实施,江南派出所特别安排一辆警车,专门在辖区的各个金融网点附近,进行不间断巡逻。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后,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令这辆巡逻警车先前去指定地点,随即又派出两名值班民警,全副武装前去戒护。

银行门口,一辆豪华轿车上下来两名男子——他们就是取款人,来自鲤城常泰一家企业,准备取300万现金给员工发工资。

300万现金有多少?满满一大袋子呢!

护送两名男子将现金抬上车后,两辆警车一前一后,将取款人的轿车护送至位于金龙街道的邮政储蓄银行。

前后仅10余分钟,首次“护航”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