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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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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泉州市物价部门将开展检查。市民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 检查项目主要包括: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等囤积居奇行为,超出成本增长合理幅度等哄抬价格行为,散布涨价信息行为、利用虚假标价或误导性价格手段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之间或通过行业协会串通涨价行为,以及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车票代售点春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旅游价格监督检查等。 另外,记者从石狮经济局得知,春节期间石狮将严查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罚20万元。 N本报记者 李秋云 沈雪燕 华健 田米 实习生 杨雯雅 张凯航 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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