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1月19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林淑芳 本报讯 昨日,泉州市物价局前往泉州市区部分超市的平价商品进行检查,发现永辉超市泉秀店的平价商品标志不合格,要求其立即整改。 在永辉超市泉秀店内,检查人员发现,该超市蔬菜柜台的平价区销售柜台,“泉州市物价局监制”的平价标志被换掉,变成了超市自己印刷的标志。同样被列入平价商品补贴项目的食用油和大米,也被超市方违规撤换。原本单独摆放的平价食用油,被搬进了食用油专区,且没有平价标志。标价为2.38元/斤的湖北丁优米,未有任何平价标志。检查人员当场要求超市方负责人立即整改。 泉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欢迎市民对超市的平价商品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超市方未按要求提供大米、油、猪肉、蔬菜等平价商品,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举报。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