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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频丢车 原是保安监守自盗”追踪 又一名保安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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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群 苏禹成 通讯员 蔡思超 本报讯 鑫荣花苑小区保安监守自盗,偷业主电动车(详见本报昨日相关报道),昨天下午,又有一名涉案保安刘某月(男,50岁,长泰人)落网。 芗城区西桥派出所蔡副所长说,这4人为同班保安。去年6月以来,他们利用夜间上班时机,由一人望风,其余人把停放在小区楼下及楼层消防通道的电动车抬到隐蔽的地方进行撬锁,然后把车先藏起来,过后再销赃。“他们都非常熟悉小区的结构,小区又没有安装监控系统,要是在抬车的时候被小区居民见到,就以管理小区车辆乱停放为由,一般住户也不太注意。”蔡副所长说。 偷盗的电动车一般都销往芗城区郊区附近的车行,每部以600元~1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4人中有专人负责联系买家及送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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