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陈国龙 本报记者 涂传之
本报讯 正月里,大家都在热闹着过年,可一些歹徒却公然抢劫,甚至一天抢劫多起,让人们深恶痛绝。租住惠安的4名男子,从正月初三开始,先后在惠安、台商投资区、石狮、晋江和莆田、福州等地流窜,10天作案14起,还强迫2名女子卖淫。前晚,3人被惠安警方抓获,因涉嫌抢劫被刑拘。
惠安警方接到第一起报案是2月2日凌晨。当时,受害者张小姐在惠安东岭车站被4男劫持上一无牌小车。被抢走随身5000余元财物后,张小姐被甩在台商投资区沿海大通道。同日凌晨4时,另一名受害者林女士,在崇武车站同样遭4男驾车抢劫,被抢现金及首饰,遭殴打后被扔在一处林场。
接警后,惠安警方经过对抢匪特征、各地监控等分析,认为这两案与春节期间在台投区、石狮等地发生类似案件应为同一团伙所为。随后,警方对租车行摸查后,锁定了嫌犯之一、贵州籍男子林某,进而摸排出团伙其他成员。
警方准备收网时,该团伙突然四散逃窜。
原来,2月3日,该团伙凌晨驾车至福州闽侯县抢劫两名女子,并将其劫至台投区强迫卖淫。两名女子逃脱后报案,这伙歹徒随之逃散。前日下午,3人潜回惠安密谋作案。当天晚上,民警在螺城镇和螺阳镇等处将他们抓获,3人均21岁,来自贵州和云南。目前,惠安警方正全力抓捕另一在逃者。
经审查,4人从正月初三开始租车抢劫,已经先后作案1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