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世国
本报讯 “转错了2.4万元,他说过完元宵节就还,谁知他早把钱取光了……”这件事让石狮蔡小姐万分纠结,昨天她致电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
1月17日,蔡小姐操作公司的网银给客户打款,因为人名只差一个字,点错了账户,她把一笔24337元的款转错给了湖南的林先生,直到次日才发现。
经银行查询,发现钱还没被取走,蔡小姐联系上了林先生。原来,林先生也曾在石狮工作,他接到蔡小姐的电话,知道了原委,称自己已回老家过年,卡没有带在身边,并答应等元宵节回到石狮后,再把钱还给她。
蔡小姐选择相信,虽然心里很急,但整个春节,她都不敢打电话或发短信打扰林先生,期待他节后能兑现承诺。
哪知,昨日她到银行办业务时,顺便查了一下那笔钱,才发现早在1月20日,那笔钱就在泉州被取光了。蔡小姐此时再打电话发短信,对方已经不理睬了。
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林文律师说,如蔡小姐所说属实,对方已构成不当得利。蔡小姐可以到对方的实际居住地起诉,如果找不到实际居住地,可到其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必须归还这笔钱并支付因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